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及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州考核评估和申报认定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核评估工作
(一)考核对象。纳入2023年云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并在楚雄州范围内申报的承训机构。
(二)提供资料。承训机构向属地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领《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自评表》《2023——2024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表》《2023——2024年度培训学员花名册》等样表,如实填报后提交资料。(三)考核方式。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体部门组成考核评估组,采取现场核验、集中评审等方式,按照考核细则对各承训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并给予优良、合格或不合格等级评定。
(四)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评估等次为不合格的承训机构和无故不参加考评、不配合考评的承训机构,按规定取消承训资格,不予列入2025——2026年度承训机构黄页;对考评为优良且有意愿继续担任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承训机构,自动纳入2025——2026年度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
二、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楚雄州内符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云政发〔2020〕32号)、《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评估办法》(云退役规〔2020〕2号)有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教育培训资质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机构、企业培训机构和就业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均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方式。培训机构向属地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如实提供申报资料提交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申报时间。3月25日至4月10日。
(四)申报资料。
1.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2.承训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书,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政府相关部门批复;
(3)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企业信用报告;
(7)培训专业、工种和级别目录;
(8)收费批文及收费备案登记情况通告;
(9)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10)教师名册、管理人员名册;
(11)校企合作协议;
(12)上一年培训及推荐就业情况;
(13)上一年年度检查报告书;
(14)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15)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涉法涉诉情况;
(16)其他证明材料。以上16项材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印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申报审核。属地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培训机构申请,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培训资质等信息,州级组织专家评审,并结合专业设置和机构布局统筹确定拟认定承训机构,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后,全省统一在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878—3022667) 2025年3月26日